各学院(部):
现计划开展本学期及本年度五年制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。学期、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仍按照原文件(附件1《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》)执行,请各个学院(部)根据考核文件对归属到本学院(部)的老师(含行政人员)开展学期、学年教学质量考核工作。因行政人员不涉及学期教学考核绩效,故请各个学院(部)将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成专任和行政两个表格统计(详见附件2《2021-2022-2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》)。
学年教学质量考核需要被考核老师(含行政人员)填报个人的考核表(附件3《2021-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》),学院(部)根据两学期的考核结果综合进行评定,并将学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填报在附件4《2021-2022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》中,优秀比例不得超过被考核人数的30%。
请各学院(部)在6月28日前将本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表上报,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在6月29日将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表和考核结果上报,考核结果均发送至刘静慧老师邮箱:liujh@sipits.cn。
教务处
2022年6月13日